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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廉政主题征文选登」一只被打倒“苍蝇”的感慨
时间:2017-09-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编者按:为充分展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思践悟、知行合一,营造敬廉崇廉、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鸠江区人民检察院举办廉政主题征文活动,广大干警积极响应,踊跃创作。现将优秀廉政主题征文作品选登如下,以飨读者。

一只被打倒“苍蝇”的感慨 朱睯

我是一名基层检察院的职业检察官,从检三十多年,这三十年中,既从事过国家公诉人的工作,也专门从事过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几十年来,我已经将数百名的刑事犯罪分子送上法庭,也将几十名贪污受贿腐败的职务犯罪分子起诉到被告席上,让庄严而神圣的法庭对他们的罪行进行审判。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以零容忍的态度重拳反腐,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反腐倡廉的风暴几乎是席卷整个国家公职人员队伍,一批批贪污受贿的腐败分子落入恢恢法网。而作为检察官公诉人,从近几年所办理的案件中,就很明显地感觉到了党中央从严治党,有腐必反、除恶务尽的坚强决心。

不久前,我们地区的两级检察院,在一家国内外知名的大型国有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了一场反腐风暴,一批贪污腐败、行贿受贿、串通招投标的腐败分子被抓获归案。其中,一名股份有限公司的广告品牌宣传科科长王某的受贿案件交给我审查起诉。

王某和我同龄,也有三十多年的工龄。他曾经是一家大型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是一名党龄很长的老党员了。在年过五十知天命之年,他跳槽到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广告品牌宣传科长。他不仅拿着比过去国企高几倍的几十万的年薪,而且还因手中掌握整个公司汽车车展广告宣传的决策管理权限,利用职务之便受贿索贿、中饱私囊。

面对反贪局历经四个月侦查终结的厚厚五本案卷材料,我认真地逐笔审查了王某的犯罪事实,仔细地对每一份证据核查,经过近三个月的审查和退回补充侦查。王某的所有的犯罪事实都清晰在案了。到看守所提审讯问王某的时候,他已经被羁押了半年。在讯问中,我根据案卷证据逐笔核对他的犯罪事实。一笔笔仔细核对后,他自己也大吃一惊。在短短的三年不到时间中,他竟然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上海、北京、天津等六家汽车展览广告公司的贿赂,先后受贿、索贿280余万。王某认罪态度良好,对所犯事实供认不讳。

提审完毕,作为检察官和犯罪分子通常还有一些谈心交流。王某和所有犯罪分子一样,向我请求,希望能够从宽处理,他希望我公诉的时候尽量从轻对他的量刑建议,希望少判刑期,最好是能够判一个缓刑,能够早点回家,去孝敬八十岁老母。

我却明确告知王某,他的犯罪数额巨大,我将建议法庭依法判处他至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而且明确坦诚地指出,他的受贿犯罪都是在党的十八大之后,属于“仍不收敛、不收手”的腐败犯罪。这一类的犯罪,应该受到严厉打击,根据他的犯罪事实,绝无判处缓刑的可能。

我的一番坚定的言辞,让王某倍感失望。他仰天长叹道:“看来这次党中央是真的反腐败了,连我这个股份公司的小科长都不放过”。最后,他还补充了一句,“看来,我是无法出去为八十岁老母送终了”。

“这次党中央是真的反腐败了”。王某的这句话,也让作为检察官的我深有感触。王某的悲剧,就是他虽然是一名老党员,但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不认真学习,放松世界观的改造,让自己继续堕落成为一只企业的“蛀虫”,成为我党中央“老虎、苍蝇一起打”反腐败风暴中,一只很快就被打倒的“苍蝇”。

案件审查完毕,我将王某的受贿案依照法律的规定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提起了公诉,将他送上了法庭。法院开庭审判的时候,在法庭上我依法公诉王某受贿索贿的犯罪事实,也客观地认定其如实供述的认罪态度。在发表公诉意见的时候,我着重将党的十八大之后反腐败的形势结合案情进行阐述,表明了党在新形势下反腐败的坚定决心。

法庭对王某审判结束后,定期宣判,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五年,追缴没收一切违法所得。收到法院的《判决书》之后,我依然常常想起王某在看守所说过的那句感慨之言:“这次党中央是真的反腐败了”。

习近平总书记谆谆告诫我们 “蠹众而木折,隙大而墙坏”。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把反腐败利剑举起来形成强大的威慑。这也将是作为一名新形势下职业检察官,在今后公诉腐败分子的职务犯罪案件中应当严格遵循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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