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鸠江区检察院充分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见》规定,更加注重法律文书的规范制作和释法说理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效果,鸠江区检察院未检部门、民行部门、公诉部门制作的法律文书,先后在全省检察机关法律文书评选活动中,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全省未检十大精品案例
2017年5月,由鸠江区检察院未检科检察官蒋林承办的陶某某等十人聚众斗殴案在全省各级检察院推送的参评案例中脱颖而出,被评选为全省检察机关2016年度“未检十大精品案例”。
该案件办理的过程中,鸠江区检察院未检科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秉持着惩罚犯罪与教育、感化、挽救的目的,认真落实法律援助、社会调查等各项特殊诉讼程序。同时,针对家长教育方式存在的问题,集中开展亲职教育活动,并送达《致家长的一封信》;针对学校管理存在漏洞,向学校及有关部门送达了《检察建议书》要求就校园管理、学生普法教育等方面进行整改,达到了“办理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在我们的努力下,其中的一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间,通过自主招生考试顺利的考上大学。
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抗诉精品案例
全省民行抗诉案件典型案例
今年8月,安徽省检察机关“刑事抗诉典型案例”评选结果揭晓,鸠江区院办理的芮道刚合同诈骗抗诉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抗诉精品案例。
这是从2015年以来全省各检察机关办理的500余件刑事抗诉案件中,经严格的初审、复审、报批等程序,评选的10件“刑事抗诉精品案例”之一,是2015年以来安徽省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办理的刑事抗诉案件中的典型,代表鸠江区检察院刑事抗诉案件的办案水平在全省走在了前列。
今年5月,安徽省检察院民行处下发《2016年全省民行抗诉案件情况分析及典型案例》,鸠江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陶某、叶某与吴某等五人的五起民间借贷纠纷抗诉案例入选。
陶某、叶某与吴某等五人的五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其当事人陶某不服该案的法院判决,分别就该案向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经审查,鸠江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于2015年5月20日向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并获同意。同年9月,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就该案向鸠江区人民法院提请抗诉。2016年8月,该案在鸠江区人民法院获得改判,分别撤销原审法院作出的五份生效判决,并驳回吴某等五人的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