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中旬,沐新观护中心红星基地迎来了一位特殊的工作人员——17岁的小志。这是自去年11月份设立以来,该观护基地接纳的第一位涉案未成年人。
小志因涉嫌盗窃2400余元的财物被公安机关移送鸠江区检察院审查起诉。鸠江区检察院经审查并开展了社会调查,了解到小志系因为家庭关爱缺失、法律意识淡薄、结交了不良伙伴而走上犯罪的道路。经院领导决定,对小志开展社会观护后,看其表现情况作出是否起诉的决定。于是,鸠江区检察院根据《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检察院与红星美凯龙公司共建沐新未成年人观护中心红星基地合作协议》,经征求犯罪嫌疑人及其监护人同意后,联合团委到红星观护基地对其进行社会观护。
红星观护基地为小志安排在互联网运营部从事电子文档及表格的制作,并指定了该部门的吴经理为其指导老师,对其工作和生活进行指导。同时,区团委对社会观护给予了大力支持,并聘请了心理咨询师对小志开展了心理疏导,安排了志愿者跟小志进行沟通和交流。通过几天的实习工作,小志表示了解到初入社会的不易,感受到工作中同事们像大哥哥大姐姐一样关心和帮助他,他表示非常幸运。
小志的实习老师吴经理表示,小志是一个非常勤奋的孩子,遇到不懂的问题时会虚心请教,并且非常有礼貌,他们之间年龄差距不大,很好沟通。他们也非常欢迎小志身体康复了以后有机会继续去基地实习。吴经理还表示,他们很乐意协助检察机关做这项有意义的工作,共同去帮助那些失足的孩子走上正途。
观护结束后,鸠江区检察院联合区团委、沐新观护中心红星基地共同为小志开展了“不起诉公开宣告暨教育训诫会”,承办检察官公开宣读不起诉决定,区团委书记彭艳、红星观护基地吴袁麟经理、鸠江区法律援助中心陈其敬律师先后对小志开展了谈话教育,并发表了人生寄语。小志表示感谢检察机关给他的这次机会,感谢社会对他的帮助,以后会改过自新,不断的学习,让自己成长为对社会有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