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丨  本院简介  丨  检务公开  丨  以案说法  丨  检察文化  丨  检察风采  丨  主题活动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动态
「案讯」这三名火锅店经营者因犯罪不仅被判刑了,还被禁止进入食品相关的行业!
时间:2017-08-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今年6月,“鸠江检察”公众号曾发布由鸠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涉及到食品安全的刑事案件,今年8月7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被告人贾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被告人杨某、韦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法院在判决书中采纳了鸠江区检察院出庭检察官当庭建议,同时对贾某、杨某、韦某三人发布禁止令,以上三人在缓刑考验期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也就是说,贾某在两年内,杨某、韦某在一年内,要远离与食品相关的行业了。

科普:禁止令

1.什么是禁止令

刑法意义上的禁止令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中的一项新规定。根据规定,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法院可根据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该规定分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条第2款规定:“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72条第2款规定:“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2.禁止令由谁执行

禁止令由司法行政机关指导管理的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人民检察院对社区矫正机构执行禁止令的活动实行监督。

法院在判决后,将相应的判决书和执行通知书寄到社区矫正机构,对方有专门人员负责执行。

3.不遵守禁令怎么办

(1)违反禁止令但情节并不严重的犯罪分子,由负责执行禁止令的社区矫正机构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处罚。

(2)违反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指以下情形:A.3次以上违反禁止令的;B.因违反禁止令被治安管理处分后,再次违反禁止令的;C.违反禁止令,发生较为严重危害后果的;D.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检务公开   更多>>
·鸠江区检察院2019年“三公”经费公...
·鸠江区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鸠江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人大工作报告
·鸠江区检察院组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鸠江区人民检察院召开 “扫黑除恶,...
  以案说法   更多>>
·鸠江区检察院连发四份检察建议 督促...
·短短一个月,20余辆汽车玻璃被砸,...
·首次!两天!鸠江区检察院对适用刑...
·娇萌女友秒变大汉,网络骗局“伤不起”
·成本15元减肥药售价398元 女子制售...
  犯罪预防   更多>>
·鸠江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工作会议
·排查隐患 督促履职 鸠江检察在行动
·深入南埂存开展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宣...
·鸠检沐新工作室走进电台 开展禁毒宣...
·「优秀廉政主题征文选登」良好的家...
  检察业务   更多>>
·最高检发布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
·鸠江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组赴...
·鸠江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普法...
·【工作流程】国家司法救助案件流程图
·【工作流程】审查批准延长犯罪嫌疑...

版权所有: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万春西路   联系我们:0553-5968568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1号

技术支持: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