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能
1 、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 、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 、其他法律规定的职能
二、单位构成情况
我单位无下属事业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
政法专项编制51人,其中行政在岗45人,退休人员20人。
四、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1457.4万元,支出总计1350.17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309.47万元,增长27%,支出总计增加202.24万元,增长17.6%,主要原因是: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二是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45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76.08万元,占87.6%;其他收入181.32万元,占12.4%。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350.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4.06万元,占81.8%;项目支出246.12万元,占18.2%。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76.08万元,支出总计1276.08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8.15万元,增长11.2%。主要原因是: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二是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76.08万元,占本年收入的87.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8.15万元,增长11.2%。主要原因是: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二是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79.2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7.3%。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1.35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二是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支出合计1179.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4.06万元,占93.6%;项目支出75.23万元,占6.4%。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2016年度决算953.1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决算877.94万元,主要用于办案经费、机关日常运行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决算16.8万元,“其他检察支出”决算58.43万元,主要用于装备采购、专项支出等。
2.“教育支出”2016年度决算2.4万元,其中:“培训支出”决算2.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教育培训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2016年度决算107.97万元,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决算107.9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4.“医疗卫生”2016年度决算32.66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决算32.4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决算0.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计生奖励方面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2016年度决算83.08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决算63.55万元,“提租补贴”决算19.5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04.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65.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退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度鸠江区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138.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2.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度鸠江区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9.7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鸠江区检察院共有车辆9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根据我院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履行职责,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同时加强预算收支的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得到了提升。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