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姜杰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1年至 2017 年,被告人姜杰在担任芜湖市公安局副调研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党委委员、副支队长期问,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