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检察院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时间:2015-09-22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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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检察院2014年“三公”经费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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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决 算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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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3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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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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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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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2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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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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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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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检察院201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3.7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9.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支出4.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区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包括来宾食宿费、车辆租用费等。2014年公务接待支出比2013年减少0.57万元,减少原因是在公务接待中,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市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鸠办〔2013〕32号)规定。2014年我院共计接待20批次,285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9.6万元,2014年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日常公务、监督检查、政策调研等。2014年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比2013年增加了2.53万元,增加原因是由于鸠江区区划调整,我院管辖区域扩大,办案数量增加及新成立了派出机构沈巷检察室。2014鸠江区检察院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
(三)我院2014年无因公出国费用,与上年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