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检察院关于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的说明
时间:2015-04-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一、 部门主要职责
1 、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 、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 、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 、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 、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 、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 、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人员构成情况
政法专项编制51人,其中行政在岗51人,退休人员17人。
三、2015年预算安排情况
我院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为993.01万元。支出总预算为993.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9.01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项目支出174万元,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
全年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为:公共安全支出816.87万元,占82.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8万元,占8.24%;医疗卫生支出24.65万元,占2.48%;住房保障支出66.16万元,占6.66%。
附表10 201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11 201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表
附表12 201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13 201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附表14 201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15 201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