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检察院201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时间:2014-09-29 作者:蔡蒙 新闻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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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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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决 算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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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3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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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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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4.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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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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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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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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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检察院201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6.17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6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1.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支出4.6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区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包括来宾食宿费、车辆租用费等。在公务接待中,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市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鸠办〔2013〕32号)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1.5万元,2013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日常公务、监督检查、政策调研等。2013年,鸠江区检察院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