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检察院
公开听证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主动接受监督,本院拟对朱某某伪造公司印章案、刘某某故意伤害案、张某某妨碍公务案进行公开听证。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需出示身份证件。
四、联系方式
0553-5872000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