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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鸠江区人民检察院顽瘴痼疾整治成果公示
时间:2021-06-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鸠江区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顽瘴痼疾整治目标任务,制定《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顽瘴痼疾问题整改清单》,针对9大顽瘴痼疾制定了46条措施,动真碰硬真纠实改,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整治成果公布如下:

 (1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方面。开展“三个规定”集中宣传月活动,为全体工作人员开通“三个规定”手机彩铃,每位干警签署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承诺书,开展“三个规定”“万长”大宣讲和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行动。目前暂未发现我院干警存在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情形。修订《鸠江区人民检察院绩效考核办法》,将干警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中。

       (2)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方面。32名在编在职干警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姓名与身份证信息提交给市场监督管理及税务部门查询,反馈均未发现有违规行为。制定《鸠江区人民检察院“两个违规”界定标准和禁止清单》,明确合法违规界限,进一步加强对“两个违规”管理。

3)违规参股借贷方面。32名在编在职干警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姓名与身份证信息提交给市场监督管理及税务部门查询,目前未发现违规现象。

      (4)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方面。市检察院重点案件交叉评查反馈及我院自行排查,未发现我院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目前我院有1名干警主动说明此项问题,已上报区纪委并同步移送纪委办案组进一步核查

      (5)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方面。1990-2020年辖区内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专项监督检察,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已向相关部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检察建议5份。制定《鸠江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机制规定(试行)》,进一步加强对暂予监外执行法律监督。

6)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方面。依托智能化数据排查,将离任检察人员个人信息与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律师阅卷记录进行比对,发现我院有12009年离任的检察人员,曾于201910月担任我院受理的一起刑事案件辩护人,相关情况已书面报告给市司法局,市司法局反馈后续将统一进行处理。

      (7)检察权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方面。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本院参加各项评查案件共655件,反馈问题案件数为67件,经承办人核实反馈,均对上述案件作出解释或说明并提交整改报告制定《鸠江区人民检察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联席会议制度》、《中共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与驻院纪检监察组协调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实施办法》、《鸠江区人民检察院干警轮岗实施办法(试行)》,修订《鸠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工作规则》,进一步完善检察权监督制约机制,努力实现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8)执法理念滞后方面。20211-5月份认罪认罚比例为89.27%,确定精准量刑比例为72%-件比逐月下降,累计降幅近35%制定《鸠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鸠江区人民检察院提高案件质效管理办法》,修订《鸠江区人民检察院亲切服务规定》,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时更新执法理念,不断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和水平。

        (9)检察干警是否存在纵容、默许其家属通过越级访、非访、缠访闹访,向基层政府施压,谋取不当利益方面。开展谈心谈话,要求干警主动说明问题,全体在职在编干警填写有无纵容、默许其家属通过越级访、非访、缠访闹访,向基层政府施压,谋取不当利益行为,在编在职的32名干警自查并书面承诺,目前尚未发现我院干警存在上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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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