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检察宣传工作,进一步凝聚力量、鼓舞士气,近日,检察日报社下发文件《关于表彰二〇一六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的决定》(检报发【2016】9号),对544个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予以表彰。我市鸠江区院、镜湖区院、无为县院获二〇一六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