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构成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四、2018 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六、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八、2018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九、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 、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 、其他法律规定的职能。
二、部门单位构成
2018年度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检察院
|
公务员管理行政单位
|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按照“五位一体”总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践行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紧紧围绕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谋发展”的工作思路,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职能,为推进我区“拥江发展、四大工程、幸福鸠江”三大战略,高层次打造“欢乐芜湖”核心区、跨江发展先行区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规范的法制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四、2018 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95.99万元。收入包括:基本预算拨款1495.99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 1271.81万元,占85%;教育支出5.87万元,占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13万元,占5.6%;医疗卫生支出37.34万元,占2.5%;住房保障支出 96.84万元,占6.5%。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495.99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78.5万元,主要是新增人员及工资改革之后人员经费的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共安全”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1271.81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54.51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工资变动导致人员经费的增加。其中,“行政运行”预算1251.8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预算20万元,主要用于专项支出等。
(二)“教育”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5.87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04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工资变动,相对计提数就有所提高。其中,“培训支出”预算5.8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培训教育。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84.13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2.79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工资变动,相对配比就有所提高。其中:“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84.1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37.34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3.66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工资变动,相对配比就有所提高。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预算37.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预算0.1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96.84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6.5万元,主要是工资变动导致公积金和提租补贴计提基数增加。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73.35万元,“提租补贴”预算23.49万元,主要用于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六、 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75.99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1313.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退休统筹外补充支出;公用经费162.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院 2018年收支总预算1658.99万元。收入来源为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单位其他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支出。
(一)2018年收入情况。2018年收入预算1658.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95.99万元,占90.2%;上级补助收入154万元,占9.3%;单位其他收入9万元,占0.5%;。
(二)2018支出情况。2018年支出预算1658.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5.99万元,占89%;项目支出183万元, 占11%。
八、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我院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九、2018年度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我院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2018年本部门没有省财政厅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
2.机关运行经费。2018年度鸠江区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162.3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3.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度鸠江区检察院政府采购预算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8.7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鸠江区检察院共有车辆9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
5.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没有专用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表12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附表13 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14 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附表15 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附表16 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17 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附表18 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附表19 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附表20 2018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