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业务>>刑事检察
刑事检察
寒风不挡检察情
时间:2020-12-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年11月27日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检察院在寒风中收到被不起诉人石某送来的“立检为公,执法为民——赠: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检察院谭新龙科长”锦旗一面,深切的表达了石某对谭新龙检察官的感激之情。 

  

  2020年4月29日,石某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与被害人张某驾驶的无号牌两轮电动车相撞,事故发生后,石某立刻下车查看张某伤情,并主动提出送张某去医院检查身体,张某见石某为人宽厚,主动负责,且自身并无大碍,便与石某商量由石某赔偿其500元私了即可,在两人分开五小时后张某突发呕吐抽搐,经送医抢救后无效死亡。 

  经了解,石某在得知张某死亡后,深感自责,积极赔付被害人家属,态度诚恳,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达成了谅解协议。承办人谭新龙检察官在对案件仔细审查后认为,本案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害人的死亡与该起交通事故存在唯一必然因果关系的结果,且被害人与嫌疑人都是忠厚本分之人,石某的赔偿和保险公司的赔偿已经满足了被害人家属的要求,双方达成了谅解协议,故提出了不起诉处理意见。 

  

  案发时,石某家中尚有两名幼儿需要抚养,石某妻子没有工作,石某从事运输行业,是家中唯一的经济来源,如果石某的驾照被吊销,将会给这个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综合考虑证据情况、及嫌疑人的家庭情况以及社会影响,承办人认为本案不宜提起公诉并将案件上报检委会,经检委会慎重考虑,决定对石某做不起诉处理。 

  本案中承办人谭新龙检察官秉持严谨负责的办案态度,在严格遵照法律的基础上提出不起诉处理意见,耐心与被害人家属沟通,最终获得被害者家属谅解,挽救了石某的家庭,让这个家庭重新充满了希望,体现了法律的宽严相济,也体现了检察官真心实意为人民办实事的深切情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