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业务>>刑事检察
刑事检察
疫情无情,检察有爱——鸠江区检察院对一“涉疫”未成年附条件不起诉
时间:2020-08-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年7月1日,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涉疫未成年轻微刑事案件附条件不起诉,并与犯罪嫌疑人所在学校签署了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协议。

 

2020年2月,军军(化名)准备在淘宝群里转让一个防疫口罩,在发现有多人加他表示愿意购买以后,军军起了诈骗他人钱财的想法。2月5-8日,军军在收到多名被害人打来的共计3000余元口罩款后,将被害人一一拉黑。军军天真的以为,拉黑对方,自己就不会被发现,殊不知公安机关很快便查到了他。军军到案后,如实的供述了自己利用电信网络实施诈骗的犯罪行为,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


 

鸠江区检察院受理案件后,落实了法律援助、法定代理人到场、社会调查等特别制度,走访了军军的家庭、学校。承办检察官对军军做了深刻的批评与教育,军军在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后,后悔不已,表示今后一定改过自新,希望检察机关能给他一次机会。考虑到军军作案时系未成年人,有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已赔偿被害人损失、得到被害人谅解等情节,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具有悔罪表现,在征询了公安机关、被害人、军军及其监护人的意见以后,鸠江区检察院决定对军军附条件不起诉。


 

所谓附条件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对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认为可以不立即追究刑事责任时,给其设立一定考察期,如其在考察期内积极履行相关社会义务,并完成与被害人及检察机关约定的相关义务,足以证实其悔罪表现的,检察机关将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这一制度有助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人格矫正,促使其尽快、顺利地回归社会,有助于维护家庭和睦与社会稳定。


 

受疫情影响,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能够长时间的接触到互联网。鸠江区检察院提醒各位学生和家长,一定要遵纪守法、健康上网,既要规范自身网上言行,也要谨防被犯罪分子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