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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人平台诈骗案庭审一天完成
时间:2019-11-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9年10月11日,鸠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某等23人诈骗案,在鸠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前会议后,20名被告人于开庭前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提升了庭审效率,仅一天时间就完成庭审。


  该院指控:2018年1月至8月期间,被告人张某某为了谋取不法利益,安排颜某某购买并搭建了一个虚假外汇交易诈骗平台,通过代理招募“业务员”,将“业务员”包装成“白富美”、“高富帅”,利用微信等聊天工具添加好友,对他人进行感情投资,并逐步诱骗被害人加入诈骗平台,在没有实际交易的情况下,诱骗被害人投资,再通过复杂操作和操控后台数据,让被害人误以为操作失误导致亏损,骗取被害人投资款。数月间,该犯罪集团骗取38名被害人人民币共计106万余元。 


  案件办理过程中,公诉承办人依法告知了各被告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相关诉讼权利。庭前会议时,审判人员、公诉人、辩护人就事实与证据中没有异议的部分达成了庭审举证等可以简化的一致意见。经被告人和辩护人申请,20名被告人于开庭前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当庭法庭重点审查了被告人就庭前会议达成的一致情况的意见和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自愿性。因此庭审效率得到提升,仅一天时间就完成了庭审,取得了良好效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从宽处理。作为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一大亮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理念,其实施不仅有助于提升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更有利于促进社会治理创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落实方式和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