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在短短的2个月内,连续5次通过不法方式盗窃他人财物,谋取非法利益,所获赃款赃物价值万余元。其行为主观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客观上实施了盗窃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犯罪嫌疑人赵某某作案地点每次都是选择在网吧,时间选择在凌晨时分,趁被害人在网吧熟睡之际,盗取被害人手机、钱包等物品,屡屡得手,给多名被害人造成了损失。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提醒:在网吧等公共场所,尤其是凌晨时分,往往比较疲惫,要保管好自身财物,切莫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