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2025年2月,鸠江区检察院扎实开展了药品安全检察监督专项行动,聚焦药品销售安全隐患问题,对辖区内各镇街多家药店进行了细致的排查,全力守护群众的“药匣子”,为人民健康保驾护航。
此次专项行动中,检察官们发现了部分药店令人忧心的经营乱象,这些问题或许就曾发生在您身边:
一、过期药品“重出江湖”!过期药不仅药力下降,还可能产生有害物质,千万别拿健康开玩笑!
二、证件“玩隐身”?查无此证!药店墙上“空空如也”,《药品经营许可证》藏在抽屉“吃灰”——进店先看“公示栏”,无证卖药=无证驾驶,危险!
三、 价格“变戏法”?标签成摆设!标价9.9元,结账秒变19.9元?某些药店同一货架上的药,价格标签和实物却对不上——结账时盯紧小票,遇到“价格刺客”果断投诉维权!
四、证照“超期服役”?早该下岗了!某些药房的相关证件早已过期,还在“硬撑”——证照过期=无证经营,发现请直接举报!
五、处方药“来无影去无踪”?台账是空气!某药店销售处方药“零记录”,店员一问三不知——处方药销售必须“留痕”,无台账=给健康埋雷!
六、药师“翘班”?专业指导变空气!某些驻店药师总“不在服务区”?买药全凭店员“自由发挥”!——药师不在岗,别买处方药!
针对排查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鸠江区检察院迅速行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积极履行监管职责,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售药行为,专项整治与动态监管双管齐下,督促药店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让群众都能在放心购药、安全用药,让药品真正成为守护健康的得力“卫士”,而非潜藏风险的隐患。
药品安全关乎千家万户的健康福祉,下一步,鸠江区检察院将持续跟进监督,深化“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行动,以“检察盾”守护“健康绿”,筑牢药品安全防线,共护万家幸福安康。
贴心提醒
近期,流感高发,药品需求激增,鸠江区检察院也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在积极就医、恢复健康的同时,也要多留意用药安全。购药时仔细查看药品包装、保质期,线上购药认准正规平台和有资质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