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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有爱 行无碍:鸠江区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助力无障碍环境建设
时间:2023-06-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6月2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出行的基础要求,亦是保障特殊群体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重要条件。下面就来看看鸠江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们与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的那些事...

调查取证

为全面掌握辖区无障碍建设情况,2021年12月,鸠江区检察院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重点对辖区内所有社区服务大厅以及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进行摸排调查核实。

▲厕所堆放杂物

盲道“断头”

未设置无障碍坡道

盲道被占用


沉浸式公开听证会

针对辖区范围内公共服务场所以及旅游景点等存在不符合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的情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残联代表及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参加沉浸式公开听证会,还通过现场亲临体验,了解特殊群体出行、生活、办事需求后,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听证员评议意见,鸠江区检察院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建议相关职能部门重视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依法保障特殊群体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利。

督促落实整改

鸠江区检察院积极与各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通过多次现场查看,动态跟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确保检察建议落实到位,共助推铺设盲道30公里,新增主干道坡化道路120余条。

时隔一年多,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开展的如何?

是否有“返潮”现象?

这些都是检察机关时刻关注的问题

为做好检察监督“后半篇”文章,持续跟进监督落实,以法治化方式为特殊群体清除“绊脚石”。2023年4月,鸠江区检察院对无障碍设施建设开展“回头看”工作,重点核查检察建议书中的案涉地的整改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反弹情形。经实地查看,相关职能部门已按检察建议内容落实整改到位,被占用的盲道已被清理,无障碍设施基本规范化。

心有爱,行无碍。鸠江区检察院将继续能动履职,提升精准监督水平,以点带面同步开展系列专项监督,并以“回头看”常态化确保每一份检察建议落地见效,实现以公益之名让爱一直传递下去...

检察官提醒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二审稿)明确规定

国家采取措施建设无障碍环境,为残疾人、老年人等自主安全地通行道路、出入建筑物以及使用其附属设施、搭乘公共交通运输工具,获取、使用和交流信息,获得社会服务等提供便利。

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公共场所、交通运输设施以及居住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应当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既有的上述建筑、场所和设施不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要求的,应当进行必要的改造。

停车场应当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设置无障碍停车位,并设置显著标志标识。

对违反本法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提起公益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