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行政执法领域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的通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检察监督活动的通知》工作要求,5月31日上午,芜湖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与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工作联席会议暨签约仪式,芜湖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梅俊,鸠江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俊等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芜湖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党委委员、执法监督大队大队长李沛生与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黄子钦代表双方共同会签了《关于建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与行政检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意见》明确了联席会议、线索移送、案件通报反馈、案件会商、监督建议、争议化解、调查核实、培训交流等衔接机制。与会人员围绕鸠江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基本情况、存在的普遍性问题、保障交通运输安全及提升群众满意度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与探讨。
会上,王俊表示,区检察院将以此次建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与行政检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为契机,立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遵循“依法监督、有限监督、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原则,补齐行政检察工作短板与不足,真正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作用,通过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共同推进问题解决,有效凝聚“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合力,提升双方各自履职能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最后,梅俊重点介绍了2023年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希望通过“交通”+“检察”开启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监督新模式,以执法队伍建设为抓手,共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厘清行政执法边界,强化溯源治理,共同护航人民群众“平安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