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3月13日下午,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检察院联合芜湖市烟草专卖局江北分局在鸠江区二坝初级中学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拒绝“好奇”,远离电子烟
活动第一项,芜湖市烟草专卖局江北分局专卖办主任李先锋向二坝初级中学的两百五十余名的初一学生介绍了什么是电子烟,其表示很多青少年的免疫系统还处于生长发育阶段,抵抗力也不如成年人。而现在的电子烟制作加入青少年喜欢的各种口味和漂亮、炫酷的外观和香料等,从而吸引青少年去吸烟。现场向学生们展示了新型伪劣电子烟的相关实物和图片,具体有兔兔奶茶杯、水果口味电子烟、毛绒玩具电子烟等,样式新颖,对未成年人具有较强的新引力和诱惑力,让学生现场近距离观看,增加对电子烟的认知。另外,李主任进一步强调,吸食电子烟对青少年的危害以及部门电子烟还会被有心者添加“合成大麻素”等毒品原料,严重侵害消费者特别是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最后,李主任告诉同学们,爱好千万种,健康第一位,一时好奇心,老来两行泪。希望同学们自觉主动拒绝并远离烟草烟雾,做一个积极向上、健康活泼的学生。
提高警惕,莫成“工具人”
活动第二项,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李传娟向学生们播放了由本院真实案例改编的沐新普法视频《兼职需谨慎 莫成工具人》,视频结束后,李传娟向在座的学生讲述了一些网络犯罪分子为了逃避被公安机关追击,故意将犯罪过程拆分成很多个看似合法的环节,比如他们一般不用自己的银行账号或者支付宝等支付软件账号,而是拉拢广大青少年、大学生参与其中,就是所谓的“替罪羊”,使得公安机关调查、搜集证据的时候困难重重,让我们涉世未深的青少年或者大学生沦为犯罪的“工具人”。
活动的最后,向在座的学生发放了《打击涉电子烟违法犯罪 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手册,加深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此次活动的开展是鸠江区人民检察院与芜湖市烟草专卖局在践行会签文件的基础上,发挥实效性,更好地履行检察职能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