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精神,鸠江区检察院联合鸠江区应急管理局对辖区内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普法和联合检查活动。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执行情况整体良好的基础上,也发现缺少安全操作规程、未定期检测设备、消防通道被遮挡等安全隐患。
为进一步帮助企业有效防范和化解安全生产风险,鸠江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结合办案实际,向相关企业送达《安全生产检察提示函》,从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自身合规管理和建设、加强员工安全生产教育以及严格监督考评等方面,向企业作出具体提示,指导企业切实树牢“抓前端、治未病”的安全生产意识,有效防范和化解安全生产风险,助力企业实现效益和安全并重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