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检察要闻
鸠江区检察院开展“严禁非法捕捞 共护长江生态”法治宣传活动
时间:2021-12-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有效贯彻落实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政策,提高广大群众依法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意识,预防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行为,12月2日,鸠江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到2名被不起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发地进行不起诉宣布,并开展“严禁非法捕捞 共护长江生态”法治宣传。

该案发生地为芜湖市鸠江区白茆镇黑沙洲,是天然形成的江中小洲,水网交错,渔民数量众多。面对长江流域渔业资源急需修复保护,渔民转产就业的现实情况,鸠江区检察院办理案件过程中,充分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认定2名被不起诉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基础上,综合考虑被不起诉人的主观罪过、渔获物数量、价值、认罪悔罪态度、有无前科、是否参与生态修复等情节,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认定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在案发地公开宣布。

       结合本案,检察官在现场开展了法治宣传,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长江十年禁渔的政策和《刑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解读。同时以案释法,为群众解释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用的工具非法捕捞水产品,不仅造成生态环境破坏,而且涉嫌违法犯罪。群众们纷纷表示,通过宣讲,大家进一步提高了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增强了法治观念,将坚决杜绝和积极举报非法捕捞行为,共同守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